第 T 4745 號法案及關於經濟公司的理由 如果占主導地位的成員的管理部門在十五天內不遵守請求,公司法院應根據請願者的請求召開占主導地位的成員的最高機構會議,或授權請求者在八天內召開會議從提交相關請求開始。 占主導地位的成員有義務提前支付會議費用。 (四)監事會制定自己的議事規則,並報商會最高權力機構批准。 監事會議事規則可以允許成員不親自出席監事會會議,而是通過電子通訊方式參加監事會會議。 當然,該規定是一般性的,因此今後任何有限責任公司都可以設立員工營業部,無論其所有者的身份如何。 草案第145條規定,股東可以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公司職工可以無償或者折價取得職工股。 涉及員工部分業務的規則與股份公司員工股的規定基本相同,因此該法案確定了員工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的資產份額。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法律草案允許收購15%的股本,但同時嚴格規範了員工部分業務的轉讓、轉移和終止的情況。 公司登記 草案規定,受合併公司為公眾股份公司或者合併的公司均為公眾股份公司的,方可通過合併設立公眾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改制時,適用第263條第一項的規定。 這意味著合法繼承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必須要求股東提交股份,然後未提交股份無效的事實也必須在公司公報上公佈。 考慮到在這些情況下我們談論的是已經運營的公司,因此不必適用有關貨幣和非貨幣出資比例的新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例如在轉型為另一家經濟公司的過程中,所謂的應用有關現金與港口比率的規定。 法律草案仍然將股東大會視為股份公司的主體,股東大會仍然有權做出公司存續期間最重要的決策。 審計 法案第一部分規定了一些關於會員大會的規定,屬於商業協會的共同規則。 十二.第6章 相比之下,只有所謂的有“特殊級別”的規定。 第242條第(1)款規定,該股份“有權在其他種類股份之前從可在股東之間分配的利潤中獲得股息”。 該法案從兩個角度對股息優先股進行了不同的定義。 這一切都使得企業主體在決定轉型時必須了解這些數據。 同時,管理層也不能自行決定準備這些決策所必需的材料,因為轉型決策是公司主體的專有權限。 此外,對於管理層獨立啟動準備資產負債表草案的成本也非常高——可能是不必要的。 根據現行規定,轉型企業應準備轉型計劃或合併(分立)協議以及資產負債表草案。 審計 轉型計劃和合併(分立)協議包括轉型要實現的經濟目標的說明、新成員的意向聲明、新公司的合夥協議草案以及本章所涉及的所有內容。 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還必須編制資產清單。 (9) 執行人應以電子方式通知商事法院第(8)款規定的存在。 (2) 如果文件是通過郵寄發送的,則應視為已於回執上註明的接收日期到達國內收件人,如果是掛號信,則應視為已在第五個工作日到達國內收件人,除非另有證明自發布之日起。 台北的會計師 法律草案第11條規定了合夥協議的強制性內容要素,沒有這些內容要素,公司就不能成立。 在合夥協議中,必須明確公司的成員、公司的名稱、所在地和活動範圍。 公開成立的股份公司除外,其股東不必上市,因為股份也可以列報。 為了降低債權人的風險,一個自然人可以同時是一家商業公司的無限責任成員,即上市公司的成員或有限合夥企業的成員。 工商登記 新的第(2)款規則對現有規則進行了補充,根據該規則,根據《民法典》(民法顯著限制金錢責任)的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能成為普通合夥企業的成員或成員。 到目前為止,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不能繼續承擔無限責任的規定,即不能成為普通合夥企業的成員,也不能成為有限合夥企業的內部成員。 (3) 根據第(1)款給出的專家意見不符合1952年《民事訴訟法》第三條的規定。 該法第 166 條 (1) 以及 1998 年關於刑事訴訟的第 XIX 條。 然而,根據該法第76條第(1)款,它可以作為專家意見,作為民事訴訟和非訴訟程序中的證明手段,以及作為刑事訴訟中的文件。 (二)會員權利轉讓,按會員規則辦理。 會計服務 (二)會員大會決定是否接受加入,並可以確定加入日期、相關義務的到期日以及加入會員在附加管理活動範圍內的投票權範圍。 (2) 會議外提出的決議草案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大會成員,由大會成員以書面形式進行表決,期限為十五天。 董事將在收到最後一次投票後八天內將投票結果通知會員。 只有在股本登記後,股東才可以用股本或超過股本的資產進行支付,或者放棄支付與股份有關的尚未繳納的貨幣或非貨幣出資。 董事會有義務將未在三十天內交付已關閉的股份公司的股本的情況通知公司法院。 所募集股本的股份按其股份面值的比例,無償分配給封閉式股份公司的股東。 封閉式股份公司股東大會結束後三個月內,召開股東大會的情況未發生變化的,應當繳納股本。 會計事務所 封閉式股份公司的股本不能少於 500 萬福林。 封閉式股份公司可以在沒有貨幣出資或非貨幣出資的情況下設立。 最低股本 封閉式股份公司的最低股本為 500 萬匈牙利福林,但是,管理設立封閉式股份公司的《公司法》對股本的要求在股本構成方面極為靈活及其可用性。